申請喪假需要提供證明嗎?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目前政府法規未強制規定喪假申請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實際作法通常依各公司或機關內部規定為準。為確保請假順利,建議您預先準備以下資料以備查核:
- 死亡證明書(正本或影本)
- 戶籍謄本/戶口名簿影本(能證明與亡者之親屬關係)
- 訃聞或公告資料
- 公司內部請假表單或系統申請記錄
喪假天數一覽|依身分與親等明確保障
勞保、公保可請假天數
可申請喪假天數,依勞保與公保、不同親等有所不同:
勞工
親屬關係 | 可請假天數 |
---|---|
父母、養父母、繼父母、配偶 | 8 天 |
祖父母、子女、配偶之父母、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 | 6 天 |
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、配偶之祖父母 | 3 天 |
※上表格為勞工身分適用喪假天數,參照〈勞工請假法規第3條〉
公務人員與教師
親屬關係 | 可請假天數 |
---|---|
父母、配偶 | 15天 |
繼父母、配偶之父母、子女 | 10天 |
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配偶之祖父母、配偶之繼父母、兄弟姐妹 | 5天 |
現行政府法規無強制規定申請喪假需要提供證明,依公司規定為主,可以準備死亡證明書、戶籍資料顯示親屬關係,或是訃聞……等等。
常見疑問|喪假可以分次請嗎?
勞工:可因應民俗禮儀分段請假,例如入殮、告別式、出殯、百日等。依內政部說明,喪假可彈性分次申請。
公務人員與教師:依法規須於百日內請完喪假,無法跨期過久。
喪假期間薪資計算|合法保障您的權益
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43條及《勞工請假規則》規定,勞工在喪假期間工資照給,雇主不得因請喪假而扣薪。喪假期間的薪資規範:
- 喪假期間視同出勤,全額給薪。
- 全勤獎金不得因請喪假而被扣發。
- 雇主如違法扣薪或刪減全勤獎金,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建議勞工保留相關請假申請紀錄,如遭遇權益受損情形,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訴。
特殊身份者的喪假權益|兼職人員與移工皆受保障
勞保、公保可請假天數
兼職人員(部分工時)也享有喪假保障
依《勞基法》規定,部分工時人員(兼職)同樣享有喪假權益。但因工時較短,喪假以「時數」計算,公式如下:
計算方式:
(每週平均工作時數 ÷ 40)× 請假天數 × 8(每工作日小時數)
範例說明:
- 每週上班5天、每天4小時,週工時為20小時
- 配偶過世依法可請8天喪假
- 計算:(20 ÷ 40) × 8 × 8 = 32 小時
移工也享有平等喪假權益
根據勞動部公告,在台移工與本國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基法保障,喪假照常給予與給薪。
- 家庭看護工:屬《就業服務法》適用對象,不適用勞基法喪假規定,但可透過特休假名義申請返國處理喪事。
- 產業移工與一般工作者(本國或外籍):均適用《勞基法》規範,可請喪假,工資照給。
喪假之給予,不僅為處理喪葬事宜,亦為平復哀慟情緒之必要。即使未返國奔喪,移工亦可請喪假,雇主不得拒絕或扣薪。
親人於報到前過世,新工作可以請喪假嗎?
根據勞委會〈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〉釋示:
「勞工其親屬於到職前喪亡,可視實際情形給予喪假。」
也就是說,若新進員工的親屬於到職日前不幸往生,是否給予喪假,屬於雇主的裁量範圍。雖然法律並未強制規定,但多數企業出於同理心,會酌情核准准假,給予員工一段調適哀傷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