喪假權益

從容告別,權益到位

當摯愛離世,是人生中最沉重的時刻,而請假權益不該成為額外的負擔。
我們為您細心整理喪假的申請流程、法規依據與薪資計算方式,讓您在哀痛之中也能有充分時間處理後續事宜,專注陪伴與告別,安心走過這段路。

申請喪假需要提供證明嗎?需要準備哪些文件?

目前政府法規未強制規定喪假申請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實際作法通常依各公司或機關內部規定為準。為確保請假順利,建議您預先準備以下資料以備查核:
  • 死亡證明書(正本或影本)
  • 戶籍謄本/戶口名簿影本(能證明與亡者之親屬關係)
  • 訃聞或公告資料
  • 公司內部請假表單或系統申請記錄

喪假天數一覽|依身分與親等明確保障

勞保、公保可請假天數

可申請喪假天數,依勞保與公保、不同親等有所不同:

勞工

親屬關係 可請假天數
父母、養父母、繼父母、配偶 8 天
祖父母、子女、配偶之父母、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 6 天
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、配偶之祖父母 3 天

※上表格為勞工身分適用喪假天數,參照〈勞工請假法規第3條〉

公務人員與教師

親屬關係 可請假天數
父母、配偶 15天
繼父母、配偶之父母、子女 10天
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配偶之祖父母、配偶之繼父母、兄弟姐妹 5天

現行政府法規無強制規定申請喪假需要提供證明,依公司規定為主,可以準備死亡證明書、戶籍資料顯示親屬關係,或是訃聞……等等。

常見疑問|喪假可以分次請嗎?

勞工:可因應民俗禮儀分段請假,例如入殮、告別式、出殯、百日等。依內政部說明,喪假可彈性分次申請。

公務人員與教師:依法規須於百日內請完喪假,無法跨期過久。

喪假期間薪資計算|合法保障您的權益

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43條及《勞工請假規則》規定,勞工在喪假期間工資照給,雇主不得因請喪假而扣薪。喪假期間的薪資規範:

  • 喪假期間視同出勤,全額給薪。
  • 全勤獎金不得因請喪假而被扣發。
  • 雇主如違法扣薪或刪減全勤獎金,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
建議勞工保留相關請假申請紀錄,如遭遇權益受損情形,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訴。

特殊身份者的喪假權益|兼職人員與移工皆受保障

勞保、公保可請假天數

兼職人員(部分工時)也享有喪假保障

依《勞基法》規定,部分工時人員(兼職)同樣享有喪假權益。但因工時較短,喪假以「時數」計算,公式如下:

計算方式:
(每週平均工作時數 ÷ 40)× 請假天數 × 8(每工作日小時數)

範例說明:

  • 每週上班5天、每天4小時,週工時為20小時
  • 配偶過世依法可請8天喪假
  • 計算:(20 ÷ 40) × 8 × 8 = 32 小時
該員工可請 32 小時 的喪假,並享有照給薪資。

移工也享有平等喪假權益

根據勞動部公告,在台移工與本國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基法保障,喪假照常給予與給薪。

  • 家庭看護工:屬《就業服務法》適用對象,不適用勞基法喪假規定,但可透過特休假名義申請返國處理喪事。
  • 產業移工與一般工作者(本國或外籍):均適用《勞基法》規範,可請喪假,工資照給。
依據〈台勞動二字第80275號函〉釋義:
喪假之給予,不僅為處理喪葬事宜,亦為平復哀慟情緒之必要。即使未返國奔喪,移工亦可請喪假,雇主不得拒絕或扣薪。

親人於報到前過世,新工作可以請喪假嗎?

根據勞委會〈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〉釋示:

「勞工其親屬於到職前喪亡,可視實際情形給予喪假。」

也就是說,若新進員工的親屬於到職日前不幸往生,是否給予喪假,屬於雇主的裁量範圍。雖然法律並未強制規定,但多數企業出於同理心,會酌情核准准假,給予員工一段調適哀傷的時間。